三、小议“大声不烈,小声不灭”
(一)强弱宏细大小高低
声有大小,音有高低,调有宏细,势有强弱。
何谓大?何谓小?若声俱大,而实无大。若声俱小,而实无小。必要大小相应,方得声之大小。
何谓高?何谓低?若音俱高,而实无高。若音俱低,而实无低。必要高低相间,方得音之高低。
何谓宏?何谓细?宏大而遗细小则其情未至。细小而失宏大而意不舒。宏细相因,不可偏废。
何谓强?何谓弱?俱强不强。俱弱不弱。强弱轻重在乎对比。 所以说,大小、高低、宏细、强弱,皆是对比而得,原无绝对独立存在之大、小、高、低、宏、细、强、弱等。
弹琴之时,欲强则必以弱相托,欲大则必以小相应,如此等等,不可不知。
(二)大声不烈,小声不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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