琴有七要
一曰学琴者欲得风韵潇洒。无尘俗气。而与圣人雅乐相称者佳。
二曰蓄琴者欲其九德具备。无收庸材。九德者。奇古透静润圆清匀芳是也。
三曰下指沉静。而不得暴躁。勾剔分明。勿得错乱宫商。
四曰曲调雅正。不挟淫哇。
五曰不为俗奏。以玷古人之高风。
六曰声无映夺。欲得纯正。
七曰听欲静虑。不逐声色。
凡取声。不可造作摇身作势。
凡拂。须在六徽间。不得过上下。
凡远行。须掉腕打之。
凡细吟。不得动腕。
凡左手来去势。至七徽已。不得过七徽也。
凡挑历。须移指二徽已来曲指历之。
凡散作声。左手中指看十徽已上大指屈弦外虚扼。
——《太古遗音》 |